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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效考核奖惩试行办法
为充分发挥车间自主管理潜能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,按照“挖潜增收、提效增资、激励约束”的原则,确定生产成本要素主要指标标准,以正激励为导向,倡导在管理环节上提高效率,创造效益,有效地提高职工收入和企业效益。结合生产经营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绩效考核设置基础绩效奖、效益挂钩考核奖、废旧物资回收奖三大部分。即:
绩效考核奖=基础绩效奖±效益挂钩考核奖罚+废旧物料回收奖。
一、基础绩效奖
1、月度基础绩效奖设置五档基数,车间、部门实行二次分配。
基数 |
适用部门、岗位、工种 |
700 |
后勤辅助(门卫、食堂、浴池、卫生队、公勤员) |
800 |
机关部室;物资供应部;科研中心质检员 |
900 |
车间操作工(操作工、行车工、中检员、混料工、运转工);新材料车间、锚杆车间机电工;市场营销部局内组、办公室;科研中心科研人员 |
950 |
树脂锚固剂车间机电工 |
1000 |
树脂锚固剂车间机头工;市场营销部局外组;树脂锚固剂车间班组长 |
2、管技人员系数设置:一岗2.5,二岗2.0,三岗1.6,四岗及工人技师1.3。
3、车间、科研中心、市场营销部管技人员以900元基数乘系数;机关部室以800元基数乘系数;工人技师以所在岗位基数乘系数。
二、 生产车间效益挂钩考核
依据成本质量、效率为衡量标准,设置主材消耗、产品重量、台班效率、产品质量、月度产值五项考核指标。
(一)主材消耗
1、树脂消耗考核标准
依据材料消耗定额,当月树脂消耗节、超1%为基准,1%及以内按节、超材料的20%奖励,10%处罚;1%以上奖励50%,处罚25%。
2、螺纹钢考核标准
以螺纹钢节材率1%为基准,超基准按节材的20%计奖;由锚杆车间和物资供应部按80%和20%分成。
(二)产品重量
锚固剂产品重量标准
以常规产品标重-5~+10克为奖励区间值;+10克为计奖基准,百万支奖励1500元,每减少1克,奖励1500元;产品达标重时奖1.65万元,-5克奖2.4万元;-5克以下仅按0~-5区间计奖,即以2.4万元计奖。计奖时,树脂应达到或不超过树脂消耗定额。
(三)台班效率
1、锚固剂车间
以最低产量台班为基准,达到基准奖2000元,节超每个台班,奖罚400元。
超长产品成品率达到80%以上,且达到最低台班产量,每万支奖励1000元。
2、锚杆车间
以台班产量4000根为基准,每台班增减100根,奖罚100元。
(四)产品质量
凡出厂检验不合格、发生商务纠纷经复检的不合格产品,按原材料消耗的30%处罚。
(五)新材料车间以月度产值40万元为基准,达到基准奖400元,每超过1万元,奖励60元。
三、 废旧物资回收奖
车间负责收集钢筋头、铁屑、废塑料袋、废薄膜等废旧物资,由物资供应部统一出售,收入入公司财务账,每季度按收入的40%奖励回收车间(钢筋头及铁屑达到或超过淮南矿业集团废旧钢材出售价格的,40%奖励由锚杆车间与物资供应部按80%和20%分成,其他按40%奖励回收车间)。
四、市场营销部绩效奖励办法
1、年度内与客户对账函应核对收回,少1份处罚100元。
2、考核奖励依照2016年会议纪要执行,办法不变。
3、对外应收账款年初为1220万元,年度对外应收账款下降200万元,每百万元奖励2万元,反之亦然。在年度清欠指标完成200万元的前提下,收回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100万元,加提2万元;收回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加提1万元。
在完成年度销售收入1.1亿元基础上,因新增大型煤企招投标,并按约定日期回款的剔除考核。
4、差旅费、招待费全年控制在40万元以内,考核按小于或高于40万元差额部分的5%奖罚。
5、出售材料按差价给予奖励。
(1)物资供应部出售材料获取的差价,按净利润的10%提取奖金。
(2)市场营销部出售材料获取的差价,按净利润的10%提取奖金,其中市场营销部占70%,物资供应部占30%。
(3)若出售材料出现亏损情况,两部门按亏损金额100%补偿。
(4)回笼的资金优先剔除材料出售金额。
五、效益增提
依据每月效益完成情况,增提效益奖(月度利润指标按年度利润指标平均计算),月度实现利润指标,效益奖上浮100元,并按利润完成比例增提。
六、其他说明事项
1、基础绩效奖实行以核定基数为基准,暂按美亚〔2016〕3号文进行考核。
2、生产车间上述考核奖惩办法中未覆盖项目,如安全环保、文明创建等暂依照美亚〔2016〕3号文进行考核,原材料考核中不含树脂、螺纹钢,树脂、螺纹钢以主材消耗指标单独考核。
3、车间劳务派遣工参与车间分配。
4、工作满三年尚未转正的劳务派遣工享受本岗基础绩效奖;已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劳务派遣工享受本岗50%的基础绩效奖。
5、生产车间制定二次分配考核细则,报公司备案,人力资源部负责核查。
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