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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技师聘任管理办法
为鼓励职工钻研技术,提高会干事的能力和水平,打造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职工队伍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技师岗位设置
主要设置在生产操作岗位。
二、聘任条件
1.想干事。积极践行企业宗旨,忠诚企业,爱岗敬业,善于学习,刻苦钻研,吃苦耐劳,乐于奉献。
2.能干事。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,在同岗位中技能突出,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,工作积极主动并能做好传帮带工作。
3.会干事。积极参与全员岗位创新活动,作为主创人员每年至少取得一项三等奖以上岗位创新成果,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每年至少取得两项三等奖以上岗位创新成果。
三、聘任程序
1.单位推荐。在准确客观评价工作业绩、操作技能水平和工作表现的基础上,上报推荐意见。
2.人力资源部考核。对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后提交专业组讨论。
3.专业组评审。公司成立工人技师评审专业组,组长:王雪礼,成员:李少冰、江以德、刘长春。专业组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评议,提出评议意见,提交公司研究。
4.聘任。公司研究决定后行文聘任。
四、管理与考核
工人技师聘期为三年,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。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,聘期考核优秀、合格的续聘;第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进行提醒谈话,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,下一聘期重新聘任必须以新的业绩作为申报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